王海燕 女、1975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 于1995年7月毕业于内蒙古医院附属卫校, 现任内蒙古精神卫生中心护理部主任,主管护师。
社会任职:
1、2012年被聘为中华护理学会第二十六届理事会精神科护理专业委员会委员;
2、2014年被聘为内蒙古自治区护理学会精神科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3、2014年被聘为内蒙古自治区护理学会护理行政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
4、2015年6月当选内蒙古自治区护理学会第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5、2008-2015年担任内蒙古医科大学精神科护理及老年护理授课老师;
6、2015年参与中华护理学会精神科专业委员会指派有关《精神科护士规范操作指南》用书编写工作;
7、2015年参与第四军医出版社第三版《精神科护理学》中职教材编写工作。
曾获奖励:
1、1997——2000年被医院评为优秀工编辑;
2、1999年被医院评为优秀护士;
3、2005年获4118ccm云顶集团护理技术操作竞赛二等奖及年度优秀护士;
4、2006被医院评为护理工作“赛十点”活动优质服务工编辑;
5、2008年被评为 “优秀带教老师”并颁发证书(内蒙古医院附属卫校);
6、2008、2009年两年被医院评为优秀护士长;
7、2010年8月被任命为4118ccm云顶集团第四党支部书记,现任第一党支部书记;
8、2010年被医院评为优秀工编辑
9、2010年被院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10、2011年9月由原来的护士长岗升任为护理部主任;
11、2012年被评为市级优秀护士长;
12、2013年被医院评为优秀工编辑。